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写不出剧本的酒鬼编剧,某天被朋友拉去偷狗,结果“顺手”绑了当地黑帮老大的爱犬。演员里最出彩的反而是克里斯托弗·沃肯,他那个隐居沙漠的老杀手每次出场都带着一种与荒谬现实格格不入的温柔。伍迪·哈里森演的黑帮老大不因为钱杀人,而是因为有人偷了他的狗,这个设定比《低俗小说》里文森特聊汉堡的段落还要离谱,但他就是演得让你一边乐一边觉得脊背发凉。山姆·洛克威尔演的那个疯子,前一秒还在胡扯,后一秒就让你鼻子发酸。最戳我的地方是结尾,一群人举着枪对峙,却突然聊起写故事该不该杀女主角,那种荒诞底下藏着一股“不想再失去重要的人”的笨拙真心。它不打算讲什么大道理,只想让你看着一群倒霉蛋在暴力和胡说八道里越陷越深。
Marty是一个爱喝酒的电影编剧,他的好友Billy和Hans靠偷狗,然后把狗还给失主来赚ddd。Marty近期在写一个叫《七个神经病》的剧本,却没有什么灵感,于是Billy给他提供了一些素材。有一个神经病是一个杀手,每次杀完人都会扔下一张J扑克牌,有一个越南的复仇者,有一个自刎的贵格教徒。Billy偷了黑帮老大Charlie的爱犬。Charlie到处寻找,还杀害了Hans住院的妻子。Billy知道这件事后,愤怒地将他的情人杀害,而她也是Charlie的情人,随后Billy扔下了一张扑克牌。原来Billy就是那个神经病杀手。他和Marty、Hans来到野外继续写剧本,他也让Charlie单枪匹马前来决斗。